來源:江西日報
為進一步加強對全鎮村(居)“兩委”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權力人員的監督,切實壓實村級監察聯絡員工作職責,南昌縣岡上鎮紀委出臺實施細則,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最末端延伸。
村級監察聯絡員主要對干部作風、依法履職及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等進行監督,對村集體資金、工程項目、“三資”管理等進行監督;同時,對所駐村(居)全體黨員每半年至少集中開展一次廉政教育,聯絡員按要求列席村“兩委”會議,學習傳達中央、省、市、縣及鎮黨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文件和領導講話精神;開展日常監督,并對發現的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提醒,對收集到的廉情信息向鎮紀委監察辦報告。
鎮紀委負責人表示,為保證這支隊伍更好地發揮作用,明確要求駐村紀檢監察聯絡員不干預駐在村正常自治事務,每月至少走訪黨員群眾10戶,每周至少駐村工作2天等工作要求,切實發揮村級監察聯絡員的“前哨”作用。(吳博沖 陶國清)
(責編:邱燁、羅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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